燦星網通基於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遵循最高的誠信標準。
  1. 本公司除依商業法則須以保密方式進行交易者外,均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
  2. 從事與公司有關之業務時,不得因自身利益衝突而損及公司之權益。
  3. 不得承諾、提供、授予、給予或接受賄賂以及為取得非法或不正當優勢而提供的其他形式之利益。一切有形或無形的利益 ,例如禮物(包括現金以及約當現金)、娛樂、旅遊、餽贈、飲食及住宿、招待、借貸、股權或對未來聘僱機會之提供等均屬 之,藉以建立商業關係或影響商業交易行為。
  4. 公平對待公司銷售/採購供應商、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得透過操縱、濫用或隱匿其基於職務上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 事項為不實說明或其他不公平交易獲取不當利益。
  5. 嚴格禁止內線交易或是利用內部情報獲取不當利益。
  6. 遵守營業公平允當性,嚴禁貪瀆、虛灌業績或強迫業績/獎金分配
  7. 本於務實經營原則,不從事慈善相關活動以外之捐獻(如政治捐獻),對於慈善捐獻則應在符合相關法令規範情況下進行, 且須公開揭露。
  8. 對營業活動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隨時檢討,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並依照適用法規和普遍 的行業慣例,公開有關商業活動、組織結構、財務狀況和績效的資訊。
  9. 尊重知識產權,保護公司及他人之智慧財產。
  10. 因業務需要蒐集、處理及利用員工、廠商、客戶或外界特定人士之個人資料時,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並確保個人資料之合理使用。

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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